标准科学

昌乐县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 保障群众生命财

 

建立完善了汛期、大风天气等安全巡查、监管责任台账,在恶劣天气来临前,督促设置人进行安全检查,确保安全。严格落实高处作业防护措施,对违反高处作业规定施工作业的,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理。

强化恶劣天气巡查监管

制定出台《昌乐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》,明确了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管理要求、设置标准;聘请专业规划设计院编制了《昌乐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》,明确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技术标准;制定《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安全监管管理规范》,对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安全提出了要求。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对上述规定进行学习宣传,让管理办法落实、落地、管用。

对城区所有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建立台账,实行动态管理,定期检查,新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,必须按照专项规划要求和审批的样式、材质、规格制作设置;审批手续到期、存在安全隐患的,由设置人自行拆除;已经审批但陈旧破损的,及时更新改造。今年以来,共拆除存在安全隐患、审批手续到期的高炮广告、楼顶广告、大型户外广告5000多平方米,更新、设置门店招牌1054块,拆除围挡、围墙广告1.9万平方米。开展“城市景观廊道”广告整治,联合相关街道拆除道路两侧路灯广告、F杆广告128处,切实保障行人和车辆安全。

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“统筹规划、减量提升、规范管理、美观安全”的原则,全面清理整治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,建立规划引领、部门联动、智能监管、多元共治的公开、透明、科学、长效管理机制,确保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,全面提升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水平。

制定出台管理办法

持续开展专项整治

大众网·海报新闻记者 张书凝 潍坊报道